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规定,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员,需有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五条的规定,残疾人员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二、残疾人个人所得税退税如何办理
1.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 各个办税服务厅;
2.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3.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主管税务机关。
三、残疾人退税所需要哪些资料
减免税申请报告,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减征对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减征范围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