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理
离婚一方不离的办理方式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住所地法院立案,如果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两份,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等。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达到这一标准,法院会做出解决婚姻关系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分居离婚的条件是: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3.必须有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因此,分居离婚的条件主要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而且及时分居满两年双方也不能自动离婚,还需要双方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后由任意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供相应的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三、民事诉讼离婚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离婚的前提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