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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ST海投(000616)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明,ST海投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二、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权转让相关事项;三、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对ST海投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朱卫军,董事、总经理、时任副总裁、时任财务总监蒙永涛,董事、财务总监刘腾键,时任董事长、董事于波,时任监事长、总经理、董事姜杰,董事、副总经理林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和股权转让事项,ST海投曾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后,受损投资者纷纷向公司提起索赔。
根据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醒投资者,在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投,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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