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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晚间,广发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广发证券在*ST美尚(300495)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鉴于目前*ST美尚已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广发证券等中介机构应对*ST美尚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据《事先告知书》显示,*ST美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五、*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吴立骏律师提醒投资者,*ST美尚索赔条件暂定为两个:(1)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2)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目前,*ST美尚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仍未得到解决。公告显示,截至4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19.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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