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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首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2.80%,市场机构参与踊跃,投资者类型多元化,参与机构覆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公募基金、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类型投资人,全场获得2.98倍的超额认购。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浙商银行聚焦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小微企业差异化、特色化金融服务。截至2022年末,浙商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210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72.86亿元,较年初新增407.33亿元,增速17.2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93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11.93万户,较年初新增1.35万户,圆满完成监管“两增”目标。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66BPS(银保监会监管口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0.98%,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浙商银行将坚持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深化落实四大战略重点和十二字经营方针,强化金融功能性,高举金融向善旗帜,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浙商银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把握信贷投放力度和节奏,落实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优惠政策,加强对民营小微企业领域的综合金融支持,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