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拖欠林志玲400万通告费公司被限制消费”话题登上热搜。南都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近日,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东新增限制消费令一则,涉及高风险被限制消费,申请人为林志玲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视文化工作室(普通合伙)。值得注意的是,该纠纷已历经5年,林志玲尚未“讨薪”成功。
相关判决书显示,2017年7月,元纯公司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参与两期节目的录制,费用共计400万元。元纯公司因未支付录制费用而被林志玲关联企业御葵工作室起诉。2021年6月29日,法院最终判决元纯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御葵工作室40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林志玲该“讨薪”案件已历经5年。因未按期付款,该公司又于今年1月成被执行人,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向该公司及关联法定代表人下达限制消费令。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王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位于新疆喀什地区,所属行业为商业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业务。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喀什元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曾数次因服务合同、演出合同等纠纷涉及法律诉讼,且目前有股东股权处于被冻结状态。7月13日上午,南都记者致电该公司三个公开电话,均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