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该选以下两个: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部分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