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登记可以申请撤销吗
离婚登记可以申请撤销。
依据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忍受的,当一方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另一方都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诉讼离婚。除了家庭暴力的情况,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构成离婚条件。
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理吗
离婚登记一般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