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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5月29日发布,公报显示,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6,生态质量为二类,与202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据悉,生态环境部将出台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发现生态破坏问题。
去年全国生态质量指数为59.6,属良好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表示,生态环境部专门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全面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2022年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9.6,生态质量为二类,属良好,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
其中,生态质量一类的县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7.8%,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603099)、秦岭等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地区;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1.5%,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等森林、草原及农田过渡带地区;三类的县域面积占30.9%,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中部等以荒漠、草原或农田为主的地区。
区域生态破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开发活动挤占生态空间
监测显示,区域生态破坏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开发活动挤占生态空间,2022年共监测到3000多平方公里生态用地开发占用情况,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用地面积比指数、生态空间连通度指数等降低,陆域开发强度指数增加。同时,部分沿海省份还存在高强度岸线开发活动,导致部分区域海域开发强度指数增加。另外,累计发现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人类活动图斑3万余个,生态破坏问题线索2000余条。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出台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生态破坏问题,客观评价全国生态质量状况,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供有力支撑。
他表示,一是突出发现问题。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及全国范围自然生态系统开展遥感监测,提升遥感监测发现生态破坏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推动建立健全以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为区域中心,以生态质量监测样地为主要监测对象,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协同的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三是组织监测评价。完善遥感监测体系,补齐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短板,深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同时,我们将深化与中科院的合作,对社会关注的气候变化影响、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