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尚不确定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告》(公告编号:2022-086)、《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起诉被告
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八一”)、被告山东八一煤电
化有限公司、被告亿和煤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重大诉讼事
项及诉讼进展事项。本次诉讼截至 2023 年 1 月 12 日已结案。
在本次诉讼进行的同时,枣庄八一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
该事项与本次诉讼相关。2023 年 4 月 24 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发出的《留
债清偿告知书》;2023 年 4 月 28 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管理人发出的《债
权受偿方案选择确认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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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前期进展情况: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中机电力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返还工
程款 97,794,643.96 元及相应利息、履约保证金 300,000,000 元及利息。中机电力
对部分争议款项及违约金计算标准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申请,并获得法院准许。一审判决生效。
在本次诉讼进行的同时,枣庄八一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
该事项与本次诉讼相关。
二、本次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布了债权申报确认情况,以及《重整计划草案》等内容;根据《重整计划草案》,
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 10 日内,普通债权人需选择现金清偿或股
权清偿,如未选择或逾期选择,则默认选择股权清偿方式。
有利方案,在债权人会议相关表决事项中,中机电力在普通债权组、有财产担保
债权组均投“反对票”
。但是债权人会议最终仍表决通过了上述《重整计划草案》。
同日,根据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结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枣庄八一重整计划,并终止枣庄八一重整程序。
电力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异议书》,请求法院不予批准枣庄八一《重整
计划草案》并撤销《民事裁定书》。截至目前,法院未就中机电力提起的《异议
书》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机电力享有的优先债权 97,794,643.96 元,自重整计
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次日起分十二年清偿。本金从第四年起偿还,除最后一期外,
每期清偿本金金额为 10,757,410.84 元;最后一期清偿本金金额为 11,735,357.24
元。分期付款期间按照固定年利息 2.92%的标准计息,每年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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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确认通知书》,依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确认中机电力对枣庄八一享有的普
通债权按照股权清偿方式受偿,具体方式为选择股权清偿的债权人按相应比例合
并持有重整后枣庄八一 49%的股权。
前述普通债权金额为履约保证金 300,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等款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具体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及时对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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