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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张*”留言:我只是想请问,节能指标只要申请就100%发放的,为什么申请错了没有撤回或取消的选项?在一个不需要摇号的指标上,有为何也适用5年不得再次申请的惩罚性政策?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回复: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进行解答。目前我市节能车摇号采取的是随机抽取制,并非是面向申请人100%直接发放的机制。《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提出增量指标申请时,系统均有提示需申请人阅读管理办法,并在点击“确定”之后方能进行后续操作步骤。如申请人已取得增量指标则无法取消。根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津云新闻记者 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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