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苛的工作环境,多年的辛苦劳动,可能会给我们的身体留下病痛,到了身体承受的极限,可能会因此病倒,无法再继续劳作,有些职业疾病如果能获得工伤认定,拿到赔偿金可以给当事人一些慰藉,工伤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工资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金和个人薪水、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的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所以很难估算,建议患者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询问具体赔偿准则后计量。或者劳动者直接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询问工作人员,顺便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申领表格和工伤保险宣传资料,根据准则自己计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工人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准则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薪水,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薪水,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薪水,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薪水;(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的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
二、公司申报工伤流程
1、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2、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退休后有何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工资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具体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