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耽误我用车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方全责,当事人因车辆维修无法继续使用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可要求对方提供替代车辆或支付交通费、停运费等赔偿。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全责交通费50一天给不给?
如果是在合理的赔偿范围的,是需要给的。发生事故,如果导致对方受伤,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或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全责方都需要赔付。